2016年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招聘编制外岗位合同工公告
2016-04-15来源:易贤网

沈荡镇政府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3名。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录,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3、工作有热情,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能适应长时间户外及加班工作;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5、年龄:26岁至35岁(1990年4月1日--198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的);

6、学历:高中以上;

7、具有海盐县沈荡镇户籍。

8、部队复退军人、有汽车或摩托车驾驶证、从事过相关工作(保安、市场管理、综合执法)经验的优先,每项可在综合加分中各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集镇管理人员3名。

四、招聘程序及相关待遇

1、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由沈荡镇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后将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通知报考人员本人。如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聘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综合考核。采用体能测试、面试进行考核。体能测试内容:男子:100米跑、引体向上;女子:100米跑、仰卧起坐(要求见附件2)。体能测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综合成绩=体能测试×50%+面试成绩×50%+加分,按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对象。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办法和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5、公示、录用。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盐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后即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建立劳动关系,按国家规定及我县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6、递补。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沈荡镇政府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2、录用对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3、招考工作中如出现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招考单位研究解决。

六、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其他相关材料(退伍军人证、驾驶证)及个人简历等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6—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沈荡镇政府三楼。联系电话:86721033。

附件:1、沈荡镇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工报名表

2、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沈荡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3日

附件下载:

1、沈荡镇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工报名表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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