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2015年四季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2016-04-14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6年4月12日—4月20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433号(402360)

电 话:023-43780636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大足区2015年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三)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cqhrss.gov.cn/c/2016-04-12/493997.shtml

序号 姓名 性别 专业 学历 学位 聘用单位 聘用岗位 准考证号 总成绩 备注
1 兰佳艳 临床医学 本科 学士 区妇幼保健院 妇产科2 54051034525 57.57  
2 刘琴 行政管理 本科   大足日报社 影像记者 54051034108 7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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