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递交材料要求
2016-04-11来源: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1、现场检验:

下列材料中带“*”的,均须携带原件现场验证(现场无复印服务,请预先按要求准备齐全复印资料)。

所有材料按顺序依次整理,无需装订,纸张均为A4纸。

2、递交材料要求

(1)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在线打印,粘贴报名照)

(2)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历表(在线打印)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页)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提交最高学历证书须同时提供如下材料之一:

①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学前教育、音乐岗位,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须提供第一学历证书复印件

(6)*应届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复印件,其中本科生不少于六个学期,研究生为四个学期成绩单。

(7)*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届生提供)复印件

(8)*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9)*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10)在编在岗教师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②*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③*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及社保缴费清单

(11)*高端教育人才提供各类获奖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12)*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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