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青岛市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资格审查和填报志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时间:4月14日(星期四)上午8:00—11:30。
2、地点:青岛市干部学院一期(崂山区海尔路178号)。
3、资格复审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打印版)原件;
(3)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非自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硕士研究生还需分别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山东省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1份,A4纸打印,信息真实有效,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院系党组织须注明“考生非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网络学院、成人高校、民办高校及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等毕业生”,盖章符合要求。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入党时间与《报名登记表》中记载不一致的,须由毕业院校或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
(5)《山东省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诚信承诺书》(1份,本人签字);
(6)海外高校毕业生,需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驻外使馆提供的海外留学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中需提供复印件的,数量均为1份,资格复审后由市选调办留存。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市选调办可根据实际,要求考生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二、填报志愿
1、时间:4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本科生职位:14:00—16:00
研究生职位:16:10—18:00
2、地点:青岛市干部学院一期(崂山区海尔路178号)。
3、参加人员范围: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
4、程序: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到区、市。笔试成绩相同的,现场以抽签方式确定填报顺序。每个职位按1:3的比例填报。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一个职位报满后,其他考生不再填报该职位。
5、有关要求:
(1)考生须提前30分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到达指定地点,在指定区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就座。
(2)填报志愿开始后(以第1位考生开始填报志愿的时间为准),未按时到场的,排在最后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结束后,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每名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志愿填报后现场签字确认,不得更改。
(4)填报志愿情况现场全程公示。
三、其他事项
1、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或填报志愿的,可委托1人持本人及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委托书(须注明考生身份证号,并由考生签字、摁手印)原件或复印件,到现场代为办理。如非被委托人员,谢绝其他人员陪同资格复审和填报志愿。
2、接到本通知的考生,须于4月12日中午12点前,编辑短信“姓名+笔试准考证号+本人参加/委托他人参加/不参加”发送至15092181196进行确认。
联系电话:0532—80899150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2016年4月10日
2、山东省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复审和填报志愿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