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201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通知
2016-04-11来源:宣威市人民政府

201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市直学校: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实行行业准入制,是贯彻落实《教师法》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推进我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云教认定〔2016〕2号)和《曲靖市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曲教人〔2016〕3号)要求,我市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教育系统

(1)长期在教师岗位上不具备合格学历,现已通过函授、自考等形式取得相应合格学历,至今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

(2)因工作变动,目前在初中、高中或中等专业学校教学岗位上并取得相应的合格学历,需重新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的人员;

(3)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4)证书遗失,需要补办的人员。

2.社会人员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宣威籍公民均可报名申请教师资格证。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2.学历要求

种类 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
幼儿园教师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普通话水平要求

根据“云教语”〔2002〕5号《关于启用全国通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于2002年10月份以后开始启用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凡持有国家级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视为合格;持有云南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有效期限为5年,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

4.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要求

非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两学”(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申报教师资格证认定,并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参加全省“两学”考试的成绩,有效期两年,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

云南省已于2016年1月进行最后一次我省自行组织的教育学和心理学全省统一考试,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至2018年6月。

在2016年至2018年6月过渡期内,已取得云南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可以不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直接报名参加当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规定材料齐全的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2016年下半年起,云南省不再单独组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笔试,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需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取得合格证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省考成绩不能与国考成绩相互抵用。

在云南省或在其他试点省份报名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笔试合格的考生,只能申请参加全国教师资格面试,不能申请参加过渡期内各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5、体检

根据《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请各位考生于2016年4月13日至28日自行带一张彩色证件照到宣威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三、报名地点

请带好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教育学合格证、教育心理学合格证、普通话合格证、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近期半寸彩色证件照2张)到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审核,确认个人信息。

四、报名网址及开放时间

(一)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二)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现场提供学历证明、普遍话等级证书、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等材料,全部合格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开放时间:报名期间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五、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申请人按所申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时(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见各认定机构通知),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

1.要求用A3纸双面打印,申请人在承诺书上签名;

2.照片: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要求与网报提交电子照片和办证照片相同)。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六、日程安排

按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3月份启动,6月底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如下:4月18日至4月29日,全市申请各级各类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按认定权限,高中、中专及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曲靖市教育局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教师资格,由宣威市教育局认定。5月5-6日统一报送申请高中、中专和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材料到曲靖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5月16日至17日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到宣威市教师进修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5月9日至13日到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测试通知书);5月28日至29日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人员到曲靖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6月3日至6月30日信息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领取证书、打印、发放证书。7月初给遗失教师资格证者补办证书。

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组成员及测试的形式

每次测试按抽签决定专家组人员名单,测试组每组由3-5名专家组成,“专家库”成员要求具备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和所任学科的高级职称,在相应的学校任教。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形式: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笔试指在封闭状态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案;面试则采取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

八、注意事项

1.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前,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两学”(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取得“两学”)合格证后,再申报教师资格证,并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非师范类专业所开设和选修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的成绩一律不予认可。

2.专科学历是师范类专业毕业,后通过函授、自考等形式取得师范类本科学历的教师资格申请者,申请材料中要出示师范类专科时的学历证书,如专科不是师范类专业毕业,本科属师范类毕业(免修教育学、心理学)的一律要参加“两学”考试。

3、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必须参加拟申请任教学科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属学前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属小学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4.重新申请认定高层次教师资格人员的在职教师,需提供原有的教师资格证书;补证人员应提供刊登在曲靖市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的、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原件、学校出具的证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本人有效身份复印件等材料。

5.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6号)文规定,报名时每名考生交费180元。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深远,我们将严格遵循教师资格认定程序,确保认定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把好教师入口关,宁缺勿滥。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教师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五年内不得申请教师资格证书。

附件: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宣威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1日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