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通市启东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招聘劳务用工简章
2016-04-07来源: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启东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男性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具体办法告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任何纪律处分和违法犯罪记录;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及招聘事项

1.须由本人前来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等级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以上材料均须复印,并提供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

2.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和体能测试,考试合格者参加面试,经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文化考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录用后,试用期为3个月,合格者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三)报名时间:2016年4月5—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启东市公安局政治处人事科,联系电话:83721011。

(五)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列入公安局特辅警编制,月工资3170元,交“五险一金”(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启东市公安局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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