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殡仪馆2016年4月招聘会计公告
2016-04-06来源:清远市人才网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用工性质

招聘合同工会计一名。

二、应聘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3.40周岁以下;

4.3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5.熟悉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流程或有C1以上驾照优先。

三、待遇

享受社保和七大节日津贴,每月综合收入5000元人民币以上。

四、报名时间、方式

有意者将报名表填写好后连同身份证、学历证和职业资格证书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清远市殡仪馆邮箱:410192357@qq.com。不尽事宜,可电话咨询,联系人:邓金荣,电话:0763-3906336。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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