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2016年上半年教育技术等级考试安排通知
2016-04-06来源:北京电影学院

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2016年上半年教育技术等级考试安排的通知》,请你部门相关人员认真阅读并根据文件要求在人事处备案后自行前往报名,相关通知已上传至校园网。

注:1、2015-2016年新进人员均需参加教育技术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含硕士学位、本科)需报考一级,博士可直接报考二级。

2、未评定中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含硕士学位、本科)需先考取教育技术一级证书。(相关要求请参照院发人字〔2013〕14号《北京电影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暂行规定》)

附件:《关于2016年上半年教育技术等级考试安排的通知》

人事处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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