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2016-03-31来源:龙泉驿区教育局网

一、认定范围

(一)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龙泉驿区行政辖区内的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注:1.党校学历除外,2.“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的单位);

(二)在龙泉驿区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只能通过所在学校教务处统一申报,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不受理应届毕业生个人申报);

(三)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向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于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8:30—17: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二)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

(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请用A4纸打印,并粘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大学专科三年、本科四年、研究生三年的学业成绩单并盖章,各系(学院)出具的成绩单无效);

4. 体检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水平);

6.本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注:1.该表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2.个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由户籍所在当地街道办事处、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所在的工作单位出具;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出具);

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个人户口(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一份(注:由学校统一申报的申请人、能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单的申请人,可不提供个人户口本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一)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四、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四川省范围内取得)原件及复印件。

五、户籍不在龙泉驿区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龙泉驿区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和近三个月以上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六、咨询电话:84852266、84845860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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