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2016-03-31来源:淮北市教育局

一、网上报名

1.通过相关媒体宣传办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上报名时间:我市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11日-4月19日(逾期网络受理系统将自动关闭)。

2.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3.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并按教师资格种类选定对应的认定机构。

4.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填写申请人详细信息。

5.核对并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申请人必须牢记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6.申请人网上完成填报信息后,在线打印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按规定要求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本人在指定处签名)二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一份(到相关部门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二、现场确认

1.在市教育局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人员,现场确认时间:4月19日-4月 20日;其他确认点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确认点安排。现场确认点及联系人附后。

2.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必须由申请人参加现场确认,不得由他人代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2)《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1份。

(3)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参加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鉴于中小学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视考试批次不同,合格证明有效日期分别截止于上半年的6月30日和下半年的12月31日。);其中,2015年下半年及之后参加考试并合格人员,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不再寄送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3号)要求,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7)另交小二寸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3.领取体检表,到指定医院体检。在市教育局申请教师资格证人员,于4月 20日— 4月 21日到指定医院接受体检;在县、区申请教师资格证人员,体检时间、地点由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在淮北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申请教师资格证人员,体检时间、地点由所在院校安排。

三、审核认定阶段

1.审核申请信息。

2.通过审核生成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3.下载数据并打印教师资格证书。

四、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预计七月中旬。

2016年淮北市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受理单位及联系人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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