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根据泉州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和《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通告》要求,现就考生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4月1日(星期五)上午8:00(考生于上午7:40前到泉州市南环路1129号泉州经贸学院行政办公楼三楼人事处集中)
二、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 招聘岗位及代码 | 姓名 | 备注 |
1 | 01纪检监察 | 林新萍 | |
2 | 02人事处人力资源 | 易丽军 | |
3 | 03轻工系辅导员 | 林钰华 | 综合成绩第1名郑龙云、第2名武亚珍弃权,递补第3名林钰华 |
4 | 04信息系辅导员 | 张少明 | |
5 | 05经管系辅导员 | 吴灵莉 | |
6 | 06慈山分院辅导员 | 叶彩虹 | |
7 | 07慈山分院心理咨询 | 翁梦星 |
注:03轻工系辅导员综合成绩第1名郑龙云、第2名武亚珍经电话确认弃权,请按有关规定提交书面声明。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当天空腹,提交2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体检费用自理。
2、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应于3月30日(星期三)前提交书面弃权声明,否则按规定予以计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已正式就业的考生(主要指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在编人员),应在体检前出具同意报考或辞职证明。
3、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收到通知7天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女性报考者因生理期等原因部分项目不能按统一安排时间体检的,应该于体检前书面说明。
4、体检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2467696。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3月29日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qzjmc.cn/info/1031/24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