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录取手续。
考生完成所有复试流程后,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学院签字确认拟录取,校外调剂考生还必须及时登陆调剂系统(一志愿考生校内调剂不需要)确认“待录取通知”。
二、人事档案函与录取通知书
我校2016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人事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将于5月底或6月初以快递方式寄发(衡阳市市区考生自取),具体领取或寄发日期将会在南华大学研招办网站通知,如果应届生在6月10日前毕业离校的,建议修改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寄发地址一般为考生网上报考时的通讯地址(与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可能不一致)。如需修改按修改通讯地址请下载表格,填写有关内容(电子文档中单元格格式等不得改变),5月15日前发E-mail到nhdxyzb@163.com。
三、住宿
研究生应当统一在校内学生宿舍住宿,仅因家住衡阳市的研究生可提出校外住宿申请。请家住衡阳市的我校2016级拟录取研究生有意校外住宿的于6月30日前带相关材料到研究生处思想政治与就业指导科预先申请。申请时需提供《校外住宿审批表》、承诺书、协议书以及户口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审批表、承诺书和协议书可到研究生处思想政治与就业指导科的下载专区下载。材料准备齐全后,按以下程序办理校外住宿手续:(1)学院辅导员、党委副书记签字盖章;(2)研究生处思想政治与就业指导科审批。逾期不再办理校外住宿手续。
四:党团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必须经县(市)以上党组织介绍。
湖南省外的学生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组织部”。
湖南省内的学生其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开至“中共南华大学党委组织部”。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南华大学组织部接转(不要放入本人人事档案,而应在报到时随身携带,交学院学工办)。
五、其他
1、人事档案到达情况及其他有关通知可查阅研究生处招生办网页。
2、入学相关事项详见录取通知书随寄的新生入学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