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招聘养老救助协理员公告
2016-03-18来源: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为充实我区乡镇(街道)民政队伍建设,减轻基层民政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十三五”期间购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方案的通知》(闽民人〔2016〕53号)要求,经研究,洛江区民政局决定公开招聘8名养老救助协理员(编外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办法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区民政局(老龄办)及万安、双阳、河市、马甲、罗溪、虹山民政办养老救助协理员共8名。招录工作按照“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面试、考察审核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泉州市户籍,会闽南语,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文凭,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4、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计算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三、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一至周三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洛江区万荣街政府大院前栋一楼);

(三)应提供的证件: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已就业或已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

(2)每位报名人员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4张。

(四)报名电话:22639831(联系人:林亮艺、赖晓萍)

四、岗位职责

1、协助做好养老服务管理工作;

2、协助做好低保、五保、“救急难”等社会救助工作;

3、协助做好其它民政领域相关工作。

五、待遇情况

安排在万安、双阳街道的协理员待遇参照区民政局劳务派遣人员标准执行,其他乡镇协理员采取“向偏远地区倾斜”的待遇标准执行,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五险一金”,实行动态管理,两年一聘,根据工作表现情况考虑是否续聘。

六、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洛江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泉州市洛江区民政局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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