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卫计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招聘报考条件
2016-03-09来源:易贤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31日后出生),中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31日后出生),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

6、学历要求全日制。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8、应届毕业生是指2016年毕业,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往届是指2014、2015、2016年末就业的毕业生。

9、社会人员是指有工作经历的非应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报考。

10、岗位要求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

南京市卫计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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