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2015年上半年永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公开报名、笔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基础上,拟聘用以下人员(详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3月9日至3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95-23878652,0595-23882664。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9日
附件:2015年永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拟聘用公示名单(第三批),详情请参考:http://www.fjyc.gov.cn/showxxgk.aspx?Id=124080&ctlgid=418365
序号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 | 综合成绩 | 排名 | 所学专业 | 教育类型 | 学历 | 体检结果 | 考察结果 | 备注 |
1 | 6001 | 永春县卫生局 | 03 | 专技(护理) | 5 | 吴宏华 | 女 | 112600103000007 | 78.5 | 1 | 护理学 | 全日制 | 大专 | 合格 | 合格 | 因怀孕延期体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