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办理2015年度初级职称证书等其他工作通知
2016-02-29来源:隆安教育信息网

各学校:

县人社局通知:2015年转正定职、评审初级、重新确认的人员请尽快到县人社局303室办理初级证书,办理证书时提交的材料:正定职、评审初级需提交2寸白底标准近照;重新确认需提交原取得的证书原件和2寸白底标准近照。

另;2015年取得中高或小中高的人员,到县职改办或者到市职改办办理证书时交给个人的批文原件《关于南宁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二O一五年度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南职字〔2016〕1号)由学校收集后统一交教育局人事股归个人人事档案,个人要留的请自行复印。2015年以前取得高级职称,个人有批文件原件的也请交学校统一交教育局人事股归人事档案存放。批文原件用铅笔在左下角写上交批文人员姓名。

局人事股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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