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中华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公告
2016-02-20来源:云南财经大学

云南财经大学中华职业学院成立于2011年6月,是云南财经大学根据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云南财经大学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实验区有关问题的复函》精神,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云南财经大学建设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实验区有关问题的批复》要求,与云南中华职业教育社合作举办的云南财经大学下属的教学单位,主要承担学校的高等职业教育本科试点任务。

为加强中华职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深入推进高职本科改革试点工作,学院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员工10人。校内在编教职工优先录用,其余录用形式为劳务派遣制。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教师岗及管理岗。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德才兼备;

3.综合评估,择优录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专业、学历、学位和职业(执业)资格等要求见附表;

4.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请报名人员把《个人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233686733@qq.com

2.原则上,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3.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2月28日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初试当天应提交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1.个人简历;

2.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复印件及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报名时可以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替代);

3.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证明符合应聘条件的其它材料。

(三)初试

初试具体安排待用人部门另行通知。(预计三月初)

(四)复试

初试结束后,用人部门确定复试人选,由学院组织复试。

具体情况可通过邮件及电话咨询中华职业学院,联系人:中华职业学院办公室钮老师,联系电话:0871-67442199。E-ail:233686733@qq.com

欢迎全校教职工积极向学院推荐。

中华职业学院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

相关附件:招聘条件.doc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岗位必备条件 岗位优选条件
专业 学历及学位 其他(年龄)
实践指导教师 1 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 硕士研究生 35周岁及以下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
2.具备与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备与专业相关的执业资格;
4.具备三年或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者;
1 电子商务专业 硕士研究生   1.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
2.具备与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备与专业相关的执业资格;
4.具备三年或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者;
1 工程管理专业 硕士研究生
1 会计学、审计学等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 一年及以上实践工作经验 1.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
2.具备与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备与专业相关的执业资格;
4.具备三年或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者;
4 金融学、投资管理、工商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 硕士研究生   1.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
2.具备与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备与专业相关的执业资格;
4.从事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的经验者;
1 财务管理、资产评估等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   1.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
2.具备与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备与专业相关的执业资格;
4.具备三年或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者;
学生工作人员 1 学院相关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创业教育、创业管理类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 1.中共党员
2.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在本科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生)  
1.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
2.具备与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备与专业相关的执业资格; 4.具备三年或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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