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6-02-19来源: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台州市法律事务服务中心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秘书学或新闻学专业均可;

3.男,35周岁及以下;

4.达到当地规定的服务工作年限,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3月1日)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2日至3月4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处(市行政大楼624室,联系电话:88510652)。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①《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③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名时不能提供单位同意证明的,必须在面试前补交单位同意证明。报名登记表可在台州政府法制网(http://www.tzzffz.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2.笔试;3.面试;4.考察;5.确定选调对象。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解释为准。

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2月19日

附件: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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