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分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人。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岗位聘用工作,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择优、合同管理。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条件
岗位: 人事处处长(五级职员)1人
(一)岗位职责
对分院领导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分院和京区党委人事和组织工作;负责全处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京区党委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和组织协调;承担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京区各单位人事调配等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条件
1. 中共党员,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6项基本条件(附件1);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优秀;
3. 系统掌握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热爱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与人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4.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写作能力、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曾独立撰写完成过具有一定水平的工作研究报告、总结或工作论文等;
5.具有处长及以上领导岗位任职经历;新提任的一般应具有在2 个及以上副处长岗位累计满3 年的任职经历,并具有在院属单位或院外单位满1 年的工作经历;
6.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三、招聘办法及要求
(一)自发布招聘启事起,凡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人员填写《中国科学院机关岗位竞聘申请表》(附件2),并在申请表最后“应聘申请人签字”处亲笔签字,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附件3)。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以收到申请表为准)。
(二)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中国科学院机关岗位竞聘申请表》;提供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材料、代表性论文等);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和认识。
若未通过初审将不通知参加竞聘,材料恕不退回。
(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参加岗位竞聘,竞聘时应聘人报告15分钟,答辩10分钟。报告内容包括工作经历和业绩、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及工作设想。竞聘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聘后管理
(一)招聘岗位属于事业编制岗位,实行合同管理。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二)执行中国科学院机关的各项薪酬福利制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 莱 徐治国
电 话:62661242;62661212
电子信箱:laiwei@cashq.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四街18号紫金数码园1号楼
邮编:100190
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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