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江北分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经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拟录用张艳等4位同志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来人、来信、来电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2、举报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有明确具体的内容。
3、本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2016年2月15日至2月23日。
4、举报电话:87668183;地址: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499号。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5日
人员信息详情请登录:http://www.nbjmrc.com/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6&id=4981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报考专业 |
1 | 张 艳 | 女 | 3号 | 第九医院 | 麻醉科 | 临床医学 |
2 | 刘光德 | 男 | 5号 | 第九医院 | 麻醉科 | 临床医学 |
3 | 范方华 | 男 | 7号 | 第九医院 | 麻醉科 | 临床医学 |
4 | 胡亦玮 | 男 | 8号 | 第九医院 | 麻醉科 | 临床医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