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遂昌县选调2016年招商(服务)小分队成员函
2016-02-15来源:遂昌县人民政府网

2015年,我县驻外招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更好地实现特定区域、产业的精准招商,特别是强化我县制造业项目的招引,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遂昌县2016年招商小分队组建方案(试行)》,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我县2016年招商/服务小分队成员的报名工作,公开选招一批招商小分队成员和服务小分队成员,组建我县2016年外派驻点招商队伍,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对象

(一)名额:队长6名,原则上从现任科级领导干部或2015年派驻的优秀干部中选调;队员7名,从一般干部中选调。

(二)对象:遂昌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教师、医护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一)队长: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为人正派,勇于担当,清正廉洁。

2、具备一定的招商工作知识、能力和资源,有一定的经济工作经验、善于管理团队者尤佳;

3、个人热心招商工作,具备较强的上进心、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4、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即1971年1月以后出生)。

(二)队员: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为人正派,清正廉洁,有团队合作意识。

2、具备一定的招商工作的知识、能力和资源,有一定的经济工作经验者尤佳;

3、个人热心招商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责任心,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4、原则上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

1、单位推荐。由各乡镇(街道)、部门推荐给县招商局。

2、个人自荐。个人进行书面自荐,经单位同意后报给县招商局。

3、组织选派。由县委组织部在全县范围选派人员。

4、组织审定。由县委组织部、县招商局对所有自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队长和队员建议人选名单,并由县委组织部最终确定队长人选,由队长在队员建议人选名单中选定队员。

四、任期及待遇

1、凡入选驻点招商小分队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和县招商局负责日常管理和业务考核。入选人员工作期限暂定2年,期间因特殊情况可由县招商局提出调整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调整,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下一轮是否延续。

2、入选人员从事外出招商工作期间,工作上与原单位脱钩,个人身份、职级待遇不变,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并由原单位发放。

3、招商小分队人员,按《遂昌县2016年招商小分队组建方案(试行)》实行管理、考核和奖励。同时,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作为优秀干部向县委推荐。

4、具体工作经费保障及奖励标准详见《遂昌县2016年招商小分队组建方案(试行)》。

五、报名要求

(一)时间:2016年2月5日至2月20日。

(二)地点:遂昌县招商局(南街44号地税大楼7楼)

(三)要求:报名时需提交《遂昌县2016年招商小分队成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小2寸彩色登记照1张(可采用电子版)。

联系方式:招商局杜跃威0578—8528760/558760

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

遂昌县招商局

2016年2月5日

附件:遂昌县2016年招商小分队成员报名表/遂昌县2016年招商小分队组建方案(试行)(以正式发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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