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学院2016年在湖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说明
2016-02-02来源:衡水学院

一、2016年在湖北省拟招本科艺术类专业、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及录取规则如下:

拟招专业 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 录取规则 备注
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 使用省统考成绩 考生文化、专业均达到湖北省控制线后,按湖北省投档成绩依次从高到底录取。 拟招6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 拟招6
播音与主持艺术 拟招4
广播电视编导 拟招5
美术学 拟招8
动画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说明:
1.最终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2.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与湖北省规定不符的,按该省规定执行。
3.以上本科艺术类各专业学制4年,学费为6100元/年。

二、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衡水学院

学校代码:10101

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

邮政编码:053000

学校网址:http://www.hsnc.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jx.hsnc.edu.cn/hsnc-zhaosheng/

电子邮件:hsuzs@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318-6016093,6016910

传真:0318-601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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