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受广东省人才市场的委托,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在2016年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4人。此次招聘实行劳务派遣,受聘人员与广东省人才市场建立劳动关系,人事、劳资、保险等事宜均由广东省人才市场负责管理。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年龄统计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要求具体详见《广州美术学院2016年1月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一览表》(见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2016年1月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任职其他要求及岗位职责一览表》(见附件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州美术学院非固定编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月21日至3月1日
(二)报名方式。
提交个人材料:
请于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3月1日将个人材料通过邮政EMS快递,按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2016年1月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一览表》各岗位的联系方式寄达。个人材料包括:
(1)广州美术学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
(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
(5)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
(6)国外(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最高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还须提供《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以上复印件1式1份,按顺序左侧装订(请在封面注明:应聘材料:岗位代码,岗位,应聘者姓名)。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岗位技能测试的形式。
(一)初审
用人单位组织审核小组,根据应聘材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当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超过10:1时,可组织笔试。
(二)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初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岗位技能测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2比例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2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岗位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
(四)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50%。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照广东省人才市场相关规定办理体检、考察、入职等相关手续。手续办理完成派遣到我校相应部门工作。
七、联系方式
咨询方式:020-39362160
监督投诉方式:020-39325774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2016年1月26日
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2016年1月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一览表
附件2:广州美术学院2016年1月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任职其他要求及岗位职责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