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2016年博士引进计划
2016-01-22来源:兰州财经大学

一、学科专业分类

A类:西方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保险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应用数学(金融模型方向)、信息与计算科学(机器学习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研究方向)。

B类:经济思想史、政治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方向)、马克思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与中国对外关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高等教育学、体育管理、英语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艺术学理论、美术学(理论研究方向)。

二、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

(三)学校全职引进的博士必须符合甘肃省人事主管部门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往届博士毕业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五)在校服务期不少于8年。

三、引进待遇

1、享受事业单位正常工资待遇、校内岗位津贴及学校福利。

2、属A类学科专业的,提供一次性补助30万元;属B类学科专业的,提供一次性补助5万元。

3、优秀博士奖励补助。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法学研究》、《NATURE》、《SCIENCE》上发表论文的,引进时在相应学科专业类别一次性补助的基础上增加补助每篇6万元;以第一作者在《财贸经济》、《金融研究》、《统计研究》、《会计研究》、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上发表论文的,引进时在相应学科专业类别一次性补助的基础上增加补助每篇2万元。

4、租房补贴。未享受学校提供的政策性住房的,从进校工作之日起按1500元的标准逐月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最长期限为5年。期间学校提供住房,次月起不再发放租房补贴。夫妻双方均为博士的,租房补贴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合并计发。

5、享受内聘副教授待遇。

6、配偶在兰外或无工作,符合甘肃省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或公招规定的,学校协助办理随调或公招手续;否则,按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四、联系方式

兰州财经大学人事处

E-mail:renshi@lzufe.edu.cn

联系人:王飞 韩娜

电话:0931-5337987 52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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