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妇幼保健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1-08-30来源:玉溪人才网
根据玉溪市妇幼保健院业务发展需要,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玉政办发(2002)144号《关于市直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及市编制委员会下达2011年编制使用通知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高层次人才及公开招聘普通高等院校院校未就业毕业生,以补充玉溪市妇幼保健院部分空缺岗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岗位及要求

1、基本条件:

一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妇幼保健事业献身的精神;二是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业务和专业知识;三是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四是具有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一定口头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

2、公开选调职数及岗位要求:

拟聘岗位 职数 岗位要求或考录对象
妇保或妇产科医师 1人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3年以上。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工作15年以上,45岁及以下。
中医妇科医师 1人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3年以上。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工作15年以上,45岁及以下。
合计 2人  

3、公开招聘职数及岗位要求:

拟聘岗位 职数 岗位要求或考录对象
医学遗传学医师 1人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8岁以下,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不可变更执业范围者不在此范围)。CET四级425分以上,计算机省一级。
B超医师 1人 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8岁以下,女性。CET四级425分以上,计算机省一级。
医疗器械维修 1人 医疗器械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8岁以下,男性,CET四级425分以上,计算机省一级。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合计 3人

二、招聘办法

1、招聘组织:由玉溪市人才市场按照公告要求组织。

2、资格审查,复审:由玉溪市妇幼保健院、玉溪市卫生局共同进行。

3、考试方法:

(1)、公开招聘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试用三种形式进行。笔试、面试、试用(两周)三项总分100分。笔试50%,面试、试用两项共50%,各占25%;笔试、面试两项总成绩按照1:2的比例决定试用人员。通过两周的岗位试用后三项总评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低于1:2人,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聘用。

(2)、公开选调岗位:

采取面试、试用(两周)二种形式进行。面试、试用各占50%。面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决定试用人员。通过两周的岗位试用后两项总评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低于1:2人,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聘用。

4、医学常用法律法规参考用书:《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母婴保健法》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5、公示结果:考核结束,由市人才市场发布考核结果公示。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2、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体检标准到玉溪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

3、在体检和考核过程中,若拟聘用人员出现身体条件不符合体检标准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4、公示。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5、聘用:

(1)被聘用人员与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按全员聘用制要求建立聘用关系,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执行,福利及其它待遇按玉溪市妇幼保健院规定执行。

(3)玉溪市妇幼保健院不承诺为被聘用人员解决住房问题。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31日8∶00-2011年9月6日上午11∶30。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

4、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携带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携带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毕业生推荐表一份。公开选调人员还需提供:取得中职、副高级资格证书及历年聘书。在县级以上机构工作10年以上证明。以上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五、时间安排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并保持通信畅通。

玉溪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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