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及复试安排(心理学院)
2016-01-12来源:南京师范大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 2015年1月16日由研究生院组织资格审查和政治理论考试,1月17日由各学院组织专业复试,心理学院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

一、复试程序及办法

(一)报到

1月17日:8:00-9:00,考生携带身份证至随园校区田家炳北楼东会议室报到。

(二)笔试

1、时间:1月17日上午9:30—11:30;

2、地点:随园校区田家炳楼西会议室。

3、笔试内容: 儿童心理咨询与治疗

4、题型:由各学科命题小组商定,满分100分。

(三)面试

1、时间:1月17日 13:30—17:00。

2、地点:随园校区东会议室。

3、面试分值: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录取工作

按照“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复试中政治理论考试和其他科目的笔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各类别均按综合成绩的高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教育硕士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50% +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25%+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25%。

录入结果由研究生院公布录取名单。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25-83598936

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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