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发放2015年卫生专业任职资格证书通知
2016-01-11来源: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各位考生:

现开始发放2015年度卫生专业(除中级普通外科学专业,此专业未到,发放时间另行通知)任职资格证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

一、发证日期(发证时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年1月12日-2016年1月29日(节假日除外)。

第二阶段:2016年2月22日-2016年4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二、发证地点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园街102号(青园街与范西路交叉口西北角)西配楼301室。

三、需携带证件

1、护士:本人准考证(成绩单,合格证明)任意一项、身份证、1寸(或小2寸)免冠近照2张。

2、护士外其它士:本人准考证、身份证、1寸(或小2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学历证书。

3、护师及其它师: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1寸(或小2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学历证书、相对应士的资格证(如需领取护师资格证,需同时携带护士资格证)。

4、中级:本人准考证、身份证、1寸(或小2寸)免冠照片3张、本人学历证书、相对应师的资格证或医师资格证。如有职称计算机和职称英语合格证书,请一并携带。

考生所携带的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不能领取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应由本人领取(确需代领的,除携带上述考生证件外,还需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

四、其它注意事项

1、为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请领证人员自备填表文具(黑色碳素笔或水笔及胶水)。

2、证书发放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3、领取证书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致电0311-86687848咨询。

4、领证时请先认真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现场填写完毕后,凭填写的《登记表》领取证书,此表要妥善保管,领证后请及时将《登记表》放入本人档案。

5、其它未发放专业,请广大考生继续关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

石家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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