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济南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的(专业)工作经历”的“年限”如何计算?
答: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6年1月11日为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