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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级新同学:
祝贺你通过全国成人高考并经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批准被预录取(报到时入学审核资格合格者为正式录取)为重庆医科大学 2016 级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新生。现将入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
1.报到时间:
2016年3月10 日(9:00-16:30)
2.报到地点: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术楼底楼大厅(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 366 号)
3.须携带的物品:
(1)本人《录取通知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3)国民教育专科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如执业资格类别与专科专业不一致,还需携带中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4)相应类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5)学历认证材料(报考资格学历未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网上审核的专升本新生必 须提供)。
(6)《学生信息表》(已随通知书邮寄,完善相关信息后报到现场交学办老师。) 4.入学教育: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点所有学生于报到当日中午 11:30 或下午 4:00 进行入学教育。
5.课程表和学生手册在报到当日现场发放,教材在报到时购买。
温馨提示:报到当日,教学点将抽调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到学术楼底楼大厅报到现场办公,专门为大家集中办理各种报到手续和提供缴费(教材)服务。如果错过了教学点安排的一站 式服务,自行到各部门办理手续,会耗费大家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二、学费缴纳 1.我校按学年收费。报到时须按标准缴清当年费用,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 金额 | 备注 |
学费 | 4000 元 | 自备教材费现金 500 元 |
录取费 | 30 元 | |
小 计 | 4030 元 |
2.新生报到时,请于2月1日至2月26 日登录重庆医科大学一卡通信息查询系统(网址:https://ykt.cqmu.edu.cn:80/login.do),采用网上支付方式自助缴纳学杂费。 以录取通知书上的学号为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最后 6 位,登录网上一卡通信息查询系统。此系统将提供用户本人在校期间的各类基本财务信息查询,如学杂费收缴、经费补贴、消费、离校等信息。 网上缴费基本步骤:
(1)以录取通知书上的学号为账号,若持有重庆本地的建行卡(非信用卡),请选择“建 行绑定卡缴纳学杂费”将学号与自己的建行卡号绑定,若持有外地建行卡请选择“银联卡缴 纳学杂费”缴费。
(2)查询未缴费用,确认缴费金额,绑定建行卡缴费点击缴费按钮即可。银联卡缴费需点击缴费按钮,并按照后续提示操作。请注意:银联卡缴费会有延迟,耐心等待数据传输, 不要重复缴费。
(3)缴费成功后,入学报到后在财务处领取学杂费收据。 缴费咨询电话:023-68486151,联系人:吕爽。
重要提示:网上报名专科学历未通过认证者请不要上网缴费,携带现金或其他银联卡到
报到现场缴费。
三、注意事项
1. 录取结果请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并核实。 如果相同专业学习形式或学习
地点需要更改,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务必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前将更改学习形式或学习地 点的申请发送至重庆医科大学招生考试办公室的邮箱:zhaoban@cqmu.edu.cn(注明姓名、考 生号、专业、申请调整内容),逾期不予办理。现录取专业与已具备的执业资格类别不一致, 按卫生部、教育部有关医学类成人教育的规定需要调整专业,必须在报到现场提交调专业书 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批同意后,可办理报到手续。
2.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 到校报到者,须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学校请假。联系电话: 023-58556821(王老师)。凡 无故逾期一周未报到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3.根据教育部对专升本学生新生学籍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的要求,学校将对每个学生的 专科学历进行核实,凡无法在教育部登记备案的本专科学历库中查实的学生(含重庆市地方 学历),一律不予注册。
为避免入校后给各位同学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 信网)”(www.chsi.com.cn/xlcx/)去核实自己的学历情况,能查到的就是国家学历。查不到 的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持地方学历者,请放弃报到。二、如确信是国家学历持有者,请立 即申请办理学历认证,开学报到时交学校存档,否则会影响正常报到。学历认证地址:
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 7 号(建北八支路) 网址:http://www.cqbys.com/ 学历认证联系电话:023-88517380
重要提示:接到录取通知书但不能确认为国家学历的考生,如采取不正当手段蒙混入校后因专科学历无法核实而不能进行学籍注册,导致退学者,一切责任自负。
4.我校在新生报到时,将按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类教育的补充意见》(教高【2002】10 号)“成人高等教育举办的医学类专业、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 教育,只能招收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人员,停止招收非在职人员”的规定,严格进行入 学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请放弃报到。
5. 本科新生专科所学专业不属于医学类、药学类、医学相关类且没有相应执业资格的, 都不符合报考条件,请放弃报到。
重庆医科大学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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