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理工大学2015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工作安排通知
2015-12-23来源:华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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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生学院及相关考生:

兹定于2016年1月9-10日进行工程硕士专业基础课考试和综合面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资格要求:

GCT总成绩>=186分且各科单科成绩>=30分

拟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名单将下发至各招生学院,由各招生学院电话通知考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并要求复试考生选择考试科目(考试科目请下载附件1查阅),考生所选考试科目由各招生学院于2016年1月5日下午17:00前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复试资格审查

1、须提供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GCT入学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打印件(申请说明参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凡2008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学士学位者须提供学位证书在线查询结果打印件(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om.cn/);2008年9月1日以前颁发的中国境内各级各类学位证书及在2008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查询年限范围内未查到的学位证书,须提供书面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学位认证网址:http://www.cdgdc.edu.cn/cn/)。

(5)《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

复试考生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及要求签章处加盖公章。

(6)相关领域发表的文章及获得奖励证书的原件、复印件(留档备查);

(7)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2016年1月9日(上午8:30-11:30)到我校新华西道46号主校区研究生学院(综合楼三层)0304室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允许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3、资格审查说明

(1)复试考生2016年3月7日前仍不能提供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等资格审核所需相应材料的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2)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真实有效,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在学的,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三、复试考试安排及说明

1、第二阶段考试安排(见附件1)。

2、工程硕士专业基础课考试为闭卷,时间120分钟,满分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60分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形式同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面试程序,请下载《华北理工大学2015年在职硕士专业综合面试评议书》(见附件2),在综合面试评议书上应详细记录面试的问题和回答情况,按百分制客观给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60分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学院将填写完毕的《华北理工大学2015年在职硕士专业综合面试评议书》务于2016年1月11日上午前交研究生学院存档。

3、2016年1月10日下午14:00-17:00 在综合楼0205教室集中阅卷,请相关教师提前做好准备。

四、本通知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学院

2015年12月22日

附件:华北理工大学2015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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