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6年山东省如何选择高考报名点?
答:省考试院对考生报名点选择规定如下:
(一)往届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区、市招考办报名。
(二)应届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区、市招考办报名。户籍和学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选择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区、市报名,但不得重复报名。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含应届和往届)应在高中段就学地(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区、市招考办报名。
(四)在青岛市报考的考生,不能报考农村学生专项招生计划[含重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和山东省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五)对有普通高校招生走读计划的市,考生如果将来参加该市走读计划录取,须符合该市报名条件并在该市参加高考报名,否则不能享受有关走读计划招生政策。报名结束后不受理考生要求更改生源地的申请。
(六)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考生报名事宜可向广东、福建、北京、上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咨询。
(七)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可持省公安厅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到济南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