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关于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体检不合格人员复检的通知
2011-07-29来源: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体检结果的公告》,现就复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检对象。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人员。

二、复检时间和地点。复检人员于2011年7月30日上午7:30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口集中(广安城北汽车站斜对面)。

三、复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每位复检人员须缴100元体检费。

(二)复检当天须带《四川省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信息表》、身份证和1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三)复检前一晚吃素食,复检当天早上空腹。

(四)未按时参加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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