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2015年招聘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公示
2015-11-04来源: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网

经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初审,下列人员(附表)通过资格初审,现予以公示。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公示期为2015年11月3日-2015年11月9日:

1.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0571-88877666、0571-88877680;

2.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0571-88877820;

3.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zjdlr.gov.cn/art/2015/11/3/art_1523_146846.html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