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秋季合肥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基本素质/能力测试有关事项通知
2015-10-29来源:合肥教育信息网

各有关申报人员:

根据《2015年秋季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现将2015年秋季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工作安排

1、凡经过现场确认需要参加测试的申报人员,务必进入报名系统,查验确认状态为“信息已经确认,等待认定机构审批”方可参加本次测试。

2、测试时间和地点

(1)测试时间:按照“2015年秋季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要求,现将2015年秋季合肥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由原定的10月31、11月1日两天调至11月7日全天进行。

(2)测试地点:合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合肥市黄山路373号,金寨路与黄山路交口西300米,途经公交车:8路; 10路; 16路; 103路; 108路; 111路; 118路; 121路; 129路; 158路; 162路; 501路)

3、参加测试人员学科分组名单及测试时间安排表

申请人员所在学科组测试时间按照报名先后顺序随机安排,具体安排见(附件1:2015年秋季合肥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安排表)

4、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的测试人员,按照附件二公布的本学科四个课题准备教案;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的测试人员,按照已划定的四个课题准备教案;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文化课(如:美术、计算机技术及应用等)的测试人员,现场确认后未提供教材划定课题的,一律按照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相应学科课题准备教案。申报人员自备教材,每个课题按照第一课时设计教案,并将教材内容复印带至测试现场。

5、测试工作程序

(1)上午8:00,下午1:30开始测试;

(2)申报人员查看附件一明确本人所在学科组参加测试的时间段,务必提前30分钟(上午7:30,下午1:00)到达指定候考室,出示身份证原件,现场抽签确定测试顺序。申报人上课前将复印好的课题、教案及身份证复印件(每课题、教案各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仅一份)交给现场测试专家,由专家现场抽取一课题,然后开始上课。

(3)参加测试人员按照“无生上课”的形式进行上课,上课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含答辩5分钟)。

二、注意事项

1、户籍在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测试人员,需参加本次合肥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2、考务组提供黑板、粉笔,如需要其它教辅用具,请申请人自备。

3、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测评,逾期不再另行安排。

4、申请人进入考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严禁在考区内使用通讯工具。

附件:1.2015年秋季合肥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安排表

2.2015年秋季合肥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课题

合肥市教育局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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