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11月11日—17日 市人民医院、市二院、市三院、市四院、市中医院、市保健所、市疾控中心、市120、市血站、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市卫校附属医院
11月18日 颍泉区卫计委 11月19日 颍东区卫计委
11月20日 开发区卫生分局 11月23日 颍州区卫计委
11月25日 颍上县卫计委 11月26日 阜南县卫计委
11月27日 界首市卫计委 11月30日 临泉县卫计委
12月2日 太和县卫计委
二、注意事项
(1)临床实习证明应提供实习手册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实习医院及学校公章)。
(2)身份证由市卫计委审核后,其复印件背面须加盖印章后上报,原件退还本人。
(3)照片应是证件照,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不得使用大头贴、灰底、蓝底、红底等照片。
(4)聘书必须是人社局统一印制的正式聘书,聘期不得少于一年,有效聘期不得短于今年12月31日。
(5)护士注册体检表要求检查的项目及粘贴的化验单必须填写粘贴完整。
(6)各县市区卫计委、开发区卫生分局、市直各卫生计生单位需上报汇总表,填报日期统一为2015年10月31日(见附件3)。
(7)省外中专必须提供当地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明。
(8)办理护士集体注册时,同一医疗机构只需提交1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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