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现将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领取
通过笔试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2015年10月22日至10月2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劳动科(金沙大道600号西楼515室)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须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确因特殊原因考生本人无法领取的,代领人须提供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考生身份证原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笔试时间
2015年10月24日(周六)上午9:30-11:30;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笔试地点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文化中心二楼一号会议室(六号大街1号路口768号)。
四、笔试内容
参考范围: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概况等。题型有判断题、选择题和论述题。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考生须知
1、应试人员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2、除考试另有规定外,应试人员只准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参加考试。严禁将手机、资料、提包等物品带至座位。
3、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4、应试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开座位。
5、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不得答卷。
6、必须用黑色墨水笔书写姓名、准考证号和作答主观题, 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上相关的信息点及作答客观题。不得在答题卡(纸)和准考证上作任何标记。
7、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缺损、错装、字迹不清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8、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传递资料,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和答题卡(纸)。
9、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将试卷内容和答题信息传出考场。
10、考试结束铃响,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翻放,经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后,方可离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11、应试人员必须遵守本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否则,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89898713、86910647、86912065。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0日
附件:
取得笔试资格人员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hedarc.gov.cn/index/newsshow.aspx?NewsID=36020508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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