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将于2015年10月25日举行。报考考生共有1.8万余人,本市共设4个考点,627个考场。考试具体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学位类别代码及名称 | 10月25日 8:30-11:30 | 10月25日 14:30-17:00 |
(0351)法律硕士 | 专业综合 | 英、俄、日 |
(0451)教育硕士 | 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 | 英、俄、日、英二 |
(0452)体育硕士 | 体育硕士入学资格考试 | —— |
(0852)工程硕士 | GCT | —— |
(0951)农业推广硕士 | GCT | —— |
(0952)兽医硕士 | GCT | —— |
(0953)风景园林硕士 | GCT | —— |
(1053)公共卫生硕士 | 公共卫生综合 | 英、俄、日 |
(1151)军事硕士 | 军事共同基础 | 英、俄 |
(1251)工商管理硕士 | 综合能力 | 英语 |
(1252)公共管理硕士 |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 英、俄、日 |
(1253)会计硕士 | 综合知识 | 英语 |
(1351)艺术硕士 | 艺术硕士入学资格考试 | —— |
(9201)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 GCT | —— |
(9401)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 | GCT | ——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
1.注意各科目考试时间,不要迟到。考前一天可去考点了解周边环境和交通情况;考试当天提前出行,考生凭准考证和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可按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排队等候入场指令。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场。
2.按规定携带必须的考试用品,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产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考生,开考后按考试作弊论处。
4.答题卡涂点必须用2B铅笔,其他部分必须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填写。答题卡必须正确粘贴条形码。所有科目的作答必须书写在规定的答题区域。凡因漏贴条形码,漏填、错填答题卡或者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
希望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警惕网上虚假信息,保护自身利益,不存侥幸心理,一切违规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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