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龙陵县2011年选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2011-07-19来源: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

各位考察人选: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1〕128号)和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县2011年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7月25日(星期一)上午8:00—11: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县委党校教学楼二楼。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颁发毕业证的需出具学校开具的证明,并证明毕业年月)。4、笔试准考证。5、未就业考生提供报到证(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就业考生除提供报到证(就业登记证)外,还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6、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考生,提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信原件。7、大学期间曾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的考生,提供荣誉证书或学校表彰的文件(如表彰决定)原件及复印件一份。8、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9、近期免冠5分照片1张。

四、有关要求

1、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缺的,视为弃权。

2、需由考生本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过程中,自愿放弃选聘考察人选资格的,须写出书面证明,说明放弃理由并签字后交县委组织部或县人事劳动局。

3、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信息者,按《云南省2011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中“凡有关材料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不符或缺少相关材料者,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考察资格,并按扰乱选聘工作秩序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注意途中安全。

5、考察时间预定7月26日(具体时间待资格复审时通知),考察时由考生提供近三年思想学习(工作)总结一份,2000字左右。

联系电话: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0875—6128781

龙陵县人事劳动局公务员管理科  0875—6127509

附: 龙陵县2011年大学生村官考察人选名单

 

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  龙陵县人事劳动局

2011年7月19日


龙陵县2011年大学生村官考察人选名单(共51人)

赵瑞凌  马斯婷  段春久  赵孝伟  尹晓燕  杨庆芬  任彩芳

杨  竺  周志凯  周凤兰  赵明健  段龙艳  韩永玮  朱绍配

王  凯  章家福  饶兴育  邵秋芹  王  坚  李继荣  李安洪

段艳玲  李桂芬  王玲玉  邵维榜  匡快香  聂  荣  周玲芬

段明华  杨秀丽  郑丽芳  杨红芳  熊  憬  蒋贵阳  昝芳华

刘佳佳  杨早邦  杨正元  余家瑜  匡会聪  杨毕艳  杨华帅

王丽娥  闫焕珍  蒋天华  杨艳华  王晓萍  周琴果  王改菊

姜  媛  王翠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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