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常州金坛区开展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审的通知
2015-10-15来源: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拟定于11月下旬开展建设工程专业初级(员级、助理级)职称评审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动员、积极落实、抓紧准备相关材料。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11月15日,受理部门:金坛区人社局职称办;联系电话:82826851;联系人:刘文。

申报材料和评审材料请按《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程系列)指南》要求,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评审材料一份(单独装订)。

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

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二份,不需要装订,可网上下载)

②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事业单位需要)

③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需要,提供复印件)

④单位提供的有关个人职业道德的评价意见;

⑤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受理机构审核后退回本人)

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受理机构审核后退回本人)

2、评审材料

①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必备)

②专业技术经历(能力)的材料

③本人业绩、成果的材料

④论文、论著(发表的要提供原件、复印件;未发表的提供打印件)

⑤《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原件)(不需要装订)

⑥《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不需要装订)

3、一寸免冠照片1张。

常州市金坛区人社局职称办

2015年10月13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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