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威信县2011年大学生村官考察预告
2011-07-18来源:威信党建网

中共威信县委组织部

威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信县2011年大学生村官考察预告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1〕128号)精神,现将威信县24个职位的49名考察对象名单及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名单(共49名)

张誉馨、陈 莉、季大燕、侯贵琴、晋 漫、邓晓青

陶 谦、林 俊、薛萧佚、刘 平、宗屹薇、李红苇

白 芯、毕书江、李凤琴、武 露、宋学敏、代淑梅

丁 梦、郑 云、杨松梅、吴道兵、张 鑫、杨远丽

何 执、胡 芳、张 俐、程 琳、舒富秀、谢 刚

曹开武、曹成尧、陶成会、熊旭翔、张 伟、余潞溦

杜岷江、王宇凌、王 成、陈章银、杨 燕、胡祖平

王兴全、李 丽、李 云、郑涵丹、马 艳、柴宗山、郑 敏

二、考察工作有关事项

(一)考察时间:2011年7月18日至7月22日。

(二)有关要求:请被考察对象于2011年7月22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党员证明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户口薄、无违纪违法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本人照片等原件交中共威信县委组织部人才股进行资格复审 (不愿参加考察的对象,须提交自愿放弃考察的书面申请)。

(三)联系方式:地址:中共威信县委组织部人才股,联系人:张峰,联系电话:0870-6122544。

考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考察小组或县委组织部实事求是地反映被考察对象的情况。

附:威信县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察聘用工作办法

中共威信县委组织部

威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7月18日

威信县2011年大学生村官考察聘用工作办法

为认真做好我县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考察聘用工作,按照《关于开展2011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1〕12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察聘用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村级干部整体素质为目标,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确保把思想素质好、文化水平高、热爱农村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到农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任人为贤,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群众公认,自觉自愿原则;

(四)注重实际,好中选优原则。

三、考察办法和程序

(一)考察对象

根据省委组织部确定的考察人员名单进行考察,我县共49人。

(二)考察内容

考察主要围绕考察对象的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学习实践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特别要了解考察对象对选聘到村任职有关工作的认识理解、心理预期、思想准备以及将来打算等情况。

(三)考察方法

考察主要采取资格复审、查阅档案、查看学校鉴定、与本人面谈、函调了解等方式进行。

(四)考察程序

1、发布考察预告。(1)时间:2011年7月18日。(2)方式:通过威信党建网发出考察预告。(3)注意事项:①考察时间从7月18日至7月30日,考察对象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若在规定的时间内考察组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②若考生不愿参加考察,须向县委组织部提交自愿放弃考察的书面申请。

2、资格复审。(1)时间: 2011年7月18日至7月22日。(2)地点:中共威信县委组织部人才股(联系人:张峰;联系电话:0870—6122544)。(3)复审内容:依据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党员证明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户口薄等。(4)考生应提供的材料:①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6K)。②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7张。③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考生,需提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材料。④本人简历(含思想、学习、工作的自我总结)。⑤户口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纪违法的证明。⑦其它与考生有关的证明材料。(5)有关事项:①资格复审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不符或缺少相关材料者,视为填报虚假信息,按扰乱工作秩序相关规定予以处罚。②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取消考察资格。③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与本人面谈考察。2011年7月23日至7月30日,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与考察对象面谈,进一步了解其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具体时间由考察组通知本人)。

4、函调了解。2011年7月23日至7月30日,考察组根据需要,向有关单位及部门了解情况、征求意见。

5、确定拟聘用人选。2011年7月31日至8月5日,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撰写出各位考察对象的考察材料,在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以下办法确定拟聘用人选:(1)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先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如笔试成绩排名在前的自动放弃被选聘资格,则在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2)如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在同名次中按下列条件顺序优先选择: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少数民族。(3)如通过以上条件仍无法确定拟聘用人选时,通过加试、面谈等考察方法确定拟聘用人员。(4)如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空缺人选从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5)如选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7天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职位从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确保拟聘职位计划数的足额完成。

6、形成综合考察报告。2011年8月5日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形成综合考察报告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四)工作监督

为了体现考察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此次考察工作进行监督。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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