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5-10-12来源: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我区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成考)即将开始,各地要从践行“三严三实”的高度,增加成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2015年成考考务管理,确保成考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

各地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本地区招生考试委员会职能作用,主动协调公安、无委会、保密、安全、通信管理、宣传、卫生(防疫)、应急办等部门,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 和“清理打击大规模组织异地考试、替考”等专项行动,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替考和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各地要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技术手段,对各种考场违规行为进行防控,切实保障考试公平和考场秩序。

二、加强安全保密工作

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考试安全主体责任,要把安全保密作为第一要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要逐级签订考试安全保密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对涉密场所及人员的管理和监控,切实做到试卷流转过程中始终实行双岗和多岗监督,试卷交接过程实现在视频监控范围内的无缝对接。要按照《2015年成人高考试卷运送、保管、分发环节监控录像回放工作要求》(附件1)严格落实试卷保密室监控录像6小时回放制度。

特别要加强试(答)卷在考点与试卷保密室、考场与考务办流转其间的相关管理。试(答)卷在考点与试卷保密室的运送,必须有警车押运,由公安或武警人员参与押运,押运车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严禁搭乘无关人员和搭载无关物品,确保试卷运送“最后一公里”的绝对安全。试(答)卷在考场与考务办之间的流转,必须在可全程视频监控或考务人员视野范围内的“封闭式”专用通道进行,要切实落实“封闭式”专用通道的搭建和功效发挥,不能流于形式和放任管理;必须切实落实监考员二人同行,严禁监考员独自携带试(答)卷往返考场与考务办。

三、规范考务管理

各地要按照高考的组考模式实施好成考,严格按《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点考场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招考办[2015] 40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施考程序(试行)>的通知》(内招考办[2015]41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试卷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招考办[2015]42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偶发事件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招考办[2015]49号)等文件规定做好各项考务工作。各盟市招生考试机构对本盟市成考试答卷安全保密和考试实施等工作负总责,相关工作不得交由旗县区招生机构实施。

1.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责任追究。各地要加强对考试全过程的监督,加大监考和巡视检查的力度,确保考场秩序良好。各考点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全部考务工作人员均须签订《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附件2)。各地要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对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相关管理规定、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2.做好指静脉验证工作。各地要提前、合理布置指静脉验证场所,确保已验证通过考生和未验证考生要分离管理,提前安装、调试验证需要的所有设备,提前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验证时,要有专人组织考生排队,指导考生有序进行验证,避免拥挤和无序。考试期间拒签承诺书或拒绝配合补验证的考生,视为考试违规,所有考试成绩作废。

3.做好入场前证件核验工作。针对成考考生的特点,各地要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范替考,除利用现有指静脉等技术手段外,还要充分调动监考员的积极性,加大考生入场时各种证件对照检查的力度,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座次表和居民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

4.网上适时巡查考试情况。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指派专人进行网上巡视检查所属各考点考试实施情况,协助做好考试工作。各考点视频监考员要切实履行职责,不间断巡查考场的考试情况,发现违规情节或异常情况要及时按规定报告并履行相关程序。

5.严格按要求实施各项考务操作。准确掌握各考试时间节点的考务操作,不得出现提前或延误,尤其要注意准确掌握高中起点和专升本所涉科目(特别是相同科目名称的科目)的考试时间;监考员要认真履职,按规定实施相关考务事项;严格按要求在考场内可视频监控的区域开展考生入场安检,必须将非考试物品拦截在考生座位之外;严格管理包括监考员之内的所有考务人员的违禁物品,坚决杜绝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包括考后答题卡、试卷整理密封期间)使用手机甚至向外发送相关考试材料或考务操作现场情景;考点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公安、武警、医务、供电等岗位人员在内,须持有考试专用工作证方可上岗工作;各考点要加强对信息技术员和系统管理员的领导、管理和培训,提高其考试业务水平,做好人员配备和充实工作。

6.适时关注RTX考务指挥群。成考期间各考点要指派专人值守RTX系统,为减少“2015成人高考考点”群刷屏现象,各考点关于考务问题的请示要通过“值班组”群进行,否则不予答复。

7.准确填写考场记事卡信息。考场记事卡违规代码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最新下发的《考试违规事实及代码表》(附件3)的代码进行填写,考场记事卡要准确记录考生的违规时间,要详细记录考生的违规情节,违规情节要据实记载,不要照抄《考试违规事实及代码表》的文字表述。

8.做好试卷、答题卡和条形码的分发以及外语科目施考工作。各地要认真清点分发试卷、答题卡和条形码,切勿错发漏发,各科目答题卡和条形码张数届时另文通知;要正确使用高中起点和专科起点外语试卷,做好整理试卷、试卷出库、考点领取、监考员核对、考生核验签字、启封试卷、分发试卷等环节的工作,决不能错用试卷。

四、加强诚信教育,做好舆论宣传引导

各地要对考生加强诚信考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替考等考试作弊行为入刑等内容的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替考等考试作弊行为入刑的具体内容是: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各地要充分发挥本地媒体的正面宣传引导作用,积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和微信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和警示教育,向考生和家长大力宣传新刑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对考试作弊案件的处理情况,向社会表明严惩涉考犯罪分子、严查违规行为、严处作弊人员、严追责任人员的决心和态度。要加强涉考舆情研判工作,针对虚假有害信息,要及时上报,及时发布预警提示,避免不良影响扩大。

五、以人为本,服务考生

要切实加强对考生的服务,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努力为考生创造轻松、便利的应试环境。对疑似替考的考生要做进一步核查;加强考生入场的疏导,不能因验证指静脉信息和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而耽误考生按时入场考试;遇有残疾人参加成人高考时,应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提供合理便利。

六、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

(一)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接收试卷完毕起,至将答卷运抵指定地点交接完毕止,严格按《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报告要求》(附件4)要求执行值班和报告制度。若情况一切正常,不再要求按时报告;若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设立举报电话。考试期间值班电话为0471-3261814,如遇特殊情况也可直接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联系。

(三)各盟市招生考试机构要指派专人集中搜集互联网上出现的危害招生考试安全、公平、公正和考生利益的各类有害信息,认真研判,及时上报。一经发现,立即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RTX系统上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5年10月8日

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成人高考试卷运送/保管/分发环节监控录像回放工作要求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违规事实及代码表

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报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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