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康市县区及县以下单位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2015-10-08来源: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一、必须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申报,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得上报;

二、申报材料必须整齐、全面、规范

(一)委托函、岗位设置统计表、申报简表(一式4份)必须填写齐全,加盖有效印章。报送申报材料袋必须按照《申报简表》顺序依次递送。

(二)各县区人社局、卫生局须在审核过的所有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如材料较多的,也可以文件形式注明“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

(三)材料袋内所有资料必须分装整齐,分装顺序如下:

(请按此顺序装入袋内,复印件分别装订2份)

论文(课题)及复印件

评审表3份

量化表1份

考核登记表1份

任职资格证(含执业医师证、注册证)、聘书(复印件2份)

学历证书、外语证书、计算机证书(复印件2份)

近五年继续教育学分/学时(复印件2份)

其他荣誉证书、表格(复印件2份)

病历3份(专题报告)

三、申报简表的电子版必须准确无误。尤其注意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申报专业、申报资格和专业代码,填报数据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报送,不得拖延。

编号后分两类整理。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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