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去年监狱系统体检视力要求附录4为原标准第三十八条调整为:双眼任一眼矫正视力低于1.0(标准对数视力5.0)的,不合格。
请问今年还是不是这样?
回复:监狱系统、劳教系统的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岗位全部适用双侧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的视力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