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推免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正式报名通知
2015-09-25来源: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网

根据相关规定,所有推免生(含硕士、博士)必须经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付费、报名、录取等相关步骤,具体流程详见系统内相关介绍。未经该系统确认的所有录取工作皆视为无效。

本院接受推免生正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至10月7日,并于10月15日结束全部推免生复试及招录等相关工作。本院将根据“推免服务系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所有拟录取推免生还需经过明年春季的政治审查等考核,考核通过后将于明年6月与统考招录的研究生同时发放入学通知书,明年秋季正式入学。

拟录取博士生的考生还需在规定时间(2015年12月1日-12月30日)内登陆“上海交大研招网”(http://yzb.sjt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注意事项:

1. 拟录取推免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 拟录取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3. 拟录取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审查不合格;(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3)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实习等成绩达不到要求;(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4. 已被招生单位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5.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规定,我校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全部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医学院财务处(http://caiwu.shsmu.edu.cn/)网上的公示学费项目。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03室

邮编:200025

电话:021+53068810/021+63846590+776248

传真:021+53068810

Email:yzb@shsmu.edu.cn;

医学院各院、所联系方式详见http://yzw.shsmu.edu.cn/zsys.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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