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创新驱动发展申论(四)
2015-09-24来源:易贤网

政府要为企业创新铺路

要让企业真正成为创新的主体,政府要做好三件事。第一件事是做好“铺路”工作,关键是营造激励企业和个人创新的市场竞争环境,让企业能够创新,让真正创新的企业能获利。第二件事是“赋权”,让企业真正牵头搞技术创新。下一步要在扩大企业在国家创新决策中的话语权、完善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等方面推进一系列改革,原则上凡是市场导向明确的产业技术创新项目都应以企业为主。第三件事是“造血”,要逐步改变过去政府主导的选拔式的创新支持模式,转变为以普惠性财税政策支持为主的模式,创造一个公平环境。

首先是坚持全面创新。从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建立市场导向机制、强化金融支持、激励成果转化、完善科研体系、加快人才培养和流动、推动开放创新、加强统筹协调等八个方面提出了30条近百项改革举措。在文件起草过程中,特别注重形成经济体制、科技体制、人才体制、对外开放体制的系统改革的合力,避免改革碎片化。

第二是强化市场导向,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基于这一点,意见将改革重点放在了着力创造一个能够从根本上激发全社会创新动力的体制环境上。比如意见提出,研究降低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门槛,调整损害赔偿标准,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合理划分权利人的举证责任等一系列举措,力求彻底摆脱知识产权“侵权易、维权难”的僵局。

第三是突出人才为先,用利益分配杠杆,激发每一个创新者的内在动力。若干意见围绕向创新者让利,提出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收益比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取得的股权奖励收入五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等政策。同时,针对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双轨制”的问题,文件也提出,要完善科研人员在企业与事业单位流动时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鼓励他们在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合理流动,社保要跟进,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到企业去兼职或者创办企业,这些规定,都是要促进人才双向的自由流动,最大程度地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四是聚焦瓶颈制约。比如,着力化解长期制约创新发展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围绕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意见从培育壮大创业投资、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提高信贷支持创新的灵活性和便利性三个方面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一系列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优惠税收政策,适当放宽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限制,探索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券相结合的融资服务,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实现投贷联动等等。这些目的就是要形成各类金融工具协同支持创新发展的良性互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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