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律系2016年推免生接收方案
2015-09-23来源:华东师范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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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和我校2015年推免生接收方案,结合我系具体,现制定法律系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试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我系成立以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系主任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本招生单位的面试和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

我系按法学一级学科,不分专业组织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法学专业能力的考核。

三、推免生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已经获得就读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具有浓厚的法学学术研究兴趣,有突出的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四)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品德良好,学风端正,遵纪守法。

四、面试名单确定

(一)推免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tm)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填报我校有关专业志愿。我校招生专业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yjszs.ecnu.edu.cn)招生专业目录,我系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一般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的70%。其中学术学位专业分别招收5人,共10人。法律硕士专业招收14人。

(二)我系审核报考者的材料并根据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定面试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在系统中给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发出面试通知。我系面试比例为1.2:1

(三)申请者在收到我系面试通知后,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至我系参加专业复试,逾期未确认或者未来我校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四)前来我系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该提交一份书面申请报告,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及学习经历,申请理由等,并附上能证明本人综合能力的材料比如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类似的材料。考虑到届时时间很紧,建议有志报考我系的推免生先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中预报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材料。推免生报考我校研究生预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sxx.yjsy.ecnu.edu.cn。

五、面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我系按法学一级学科,不分专业组织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法学专业能力的考核。

面试结束后需要对面试结果进行量化并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总分为100分。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

面试总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面试合格,低于60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底排序依次录取。并由我系工作人员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中发出录取征询通知,考生收到后应立即按通知要求予以确认,未按要求在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确认的,作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并依次录取排序在后面的考生予以补上。考生回复确认录取后就不能更改了。

面试结束后,我系对拟录取的名单进行张榜公示。等面试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学校统一向社会公示拟录取名单并上报教育部。

七、面试时间

我系面试时间拟定为2014年9月28日下午13:00;具体时间查看系统通知。

八、学习年限与学费、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学习年限与学费标准参见以下链接:

http://www.yjsy.ecnu.edu.cn/newsdetail.asp?id=3352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跟公开招考的研究生一样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有资格申请校内各种社会奖助学金外。

九、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我系按规定对面试办法、招生人数、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1-54344605,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十、其他说明

我系录取的推免生均须符合华东师范大学推免生接收方案的相关要求

十一、联系咨询方式

系推免生接收联系人:

王景斌电话:54344932电子信箱:jingbinw6685@163.com

学术型推免生联系人:

郑颖电话:54343995电子邮箱:yzheng@slp.ecnu.edu.cn

专业学位推免生联系人:

姜林林电话:54344588电子邮箱:lljiang@law.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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