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09-21来源: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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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生教育平台简介

南方医科大学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1951年10月创建,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首批重点大学。2004年8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学校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学校座落在经济发达的历史文化名城广州,校园绿树成荫,花团锦簇,是广东省一级园林式院校。

学校下设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中医药学、公共卫生等16个二级学院和6所附属医院。学科涵盖医学、工学、理学、法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经济学八大领域,共拥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特种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位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个(临床医学),博士学位授权交叉学科4个(传染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生物信息学、临床遗传学);拥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内科学(消化系病)、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中西医结合临床)、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外科学(骨外))。共拥有19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3个硕士授权二级学科,其中专业学位硕士授权一级学科6个。

现有来自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日制在校学生20000余人,留学生800余人,其中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4000余人,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1500余人,港澳台研究生100余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大批在国际国内有影响的著名学者、专家,现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3名,博士生导师409名、硕士生导师640名,正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1200多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00余名,国家学位评议组成员2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名,全国教学名师3名,军队突出贡献奖5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7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名,有54人次先后获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学校现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中医药局重点实验室,2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

学校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有着良好的信息化教学环境,生活设施配套先进,研究生公寓全部安装了空调、热水系统、直饮水系统,实现电话、网络、电视三通。

学校现有南方医院、珠江医院、第三附属医院、第五附属医院、附属前海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共6所附属医院,其中南方医院惠侨楼是全国开办最早、规模最大、收治海外病人最多的涉外医疗机构,并获中央军委授予的“模范医疗惠侨科”荣誉称号。另外,我校在全国各地共拥有4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其中包括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以及解放军广州、武汉、南京等军队总医院;另有近百个规模较大、教学质量好的教学基地,临床教学实践和就业资源十分充足。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望广大有志于投身医学事业的考生报考我校。

二、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预计为1200名(其中专业学位招生指标不少于526名)。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必须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必须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而且须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a.修完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学习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b.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c.复试时加试两门业务课合格(加试科目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1.2016年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综合素质较高,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5.经“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6.拟申请“南医优生优培”计划的推免生,需报考参加计划的导师所在专业,学位类型为学术型,经考核后导师同意招收并亲自培养。

具体详见《南方医科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专业原则

(一)考生须按照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进行报考;

(二)部分专业报考要求:

1.医学临床(学术型)各专业只接受本科为医学专业的学生报考。

2.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1)临床医学(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和麻醉学以外各专业)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5107)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8)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眼科学(105111)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麻醉学(105116)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2)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3)我校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临床(口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五、培养模式

硕士研究生分为两种模式:一类为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另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2016年,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教育全部实行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模式(“5+3”模式)。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报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生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27日,每日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6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8日—11月12日8:30—11:3014:30—17:00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27日(详细时间见准考证)

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

(三)初试科目考试科目详见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课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政治、英语、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数学(一)、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为全国统考科目,其它科目由我校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四)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专业课笔试及临床技能考核等。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录取。本科毕业专业非临床医学且跨专业报考临床医学者复试期间需加大临床综合技能考核力度。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注: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材料:准考证(请保留准考证至2016年9月)、复试通知书、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复试时上交各分委员会。

八、费用标准

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在职不脱产等类型)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在职不脱产等类型)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全日制工程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和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

住宿费:750元/人/半年。

教材费:自理。

九、奖助学金政策

(一)推免生优待政策。我校设立“推免生奖学金”,奖助金额2万元/人,奖励范围为所有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可直接报名参加“优生优培”计划的选拔,且优先给予硕博连读资格。

(二)研究生“优生优培”计划。资助人数:不超过100人。选拔对象:推荐免试生及国内知名高校考生中报考学术型研究生者。资助内容:1、获得本计划资助的学生即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博士阶段享受博士资助计划的资助。2、获得本计划资助的学生在硕士阶段课获得奖助学金总待遇43000元/年,博士阶段可获得奖助学金总待遇63000元/年。

(三)国家奖学金计划。优秀研究生嘉奖,按照硕士20000元/人/年、博士300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政策评定,向基础学科倾斜。

(四)学业助学金(生活补助)。奖助面:100%(不含定向生)。

(五)学业奖学金。奖助面:100%(不含定向生)。博士最高18000元/年,硕士最高8000元/年。

具体奖助学金政策请详见《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试行方案(试行)》。

十、说明

(一)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须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经“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逾期不再受理,并视为放弃。

(三)考生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拟录取方案以及相关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发布,不再邮寄书面通知。

(四)招生专业目录中,不列导师姓名,所列研究方向供考生了解专业研究动态和供报考时参考,复试时或入学后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有关我校导师情况、学科建设及科研情况或其他事宜,考生需浏览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及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内容。

(五)特别提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专业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政策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卫计委当年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相关文件。

(六)研究生招生信息以我校研招网公布为准。解释权归属南方医科大学。

十一、招生联系方式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20-61648036/020-61648482

邮箱:2630911986@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科

邮编:510515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fimmu.com/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portal.smu.edu.cn/yzw/

201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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