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2015级研究生迎新安排通知
2015-09-10来源:东华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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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到、接站、行李等安排

松江校区:纺织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与生物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延安路校区:服装·艺术设计学院、旭日工商管理学院。

MBA、MEM、MPA、MPAcc新生报到地点:

管理学院MBA、MEM、MPAcc:延安路校区旭日工商管理学院;

机械学院MEM:延安路校区中北374;

计算机学院MEM:延安路校区中北378;

人文学院MPA:延安路校区中北380

内容 延安路校区 松江校区 备注
报到时间 9月12日13:00~17:00 9月12日13:00~17:00  
报到地点 体育馆 大学生活动中心  
接站时间 不安排接站 9月11日15:00~22:00 9月12日07:00~16:30 学校派专车至上海火车站和上海南站提取新生托运行李
接站地点 轻轨九号线松江新城站广场
行李提取 体育馆 宿舍区仓库 凭行李单提取
宿舍咨询 第八宿舍南面宿舍管理科 021-62378118 学生公寓7号楼7015室 021-37667070 提前到校新生可与宿管科 联系入住学生宿舍

2、关于交费

研究生有非定向、定向(含少民高层次)二种类别。硕士新生收费内容含学费、住宿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保险费四项。缴费金额见下表:

收费项目 收费金额 收费对象
学费 详见东华大学研招网公告 所有新生
住宿费 1200元/人/学年 延安路校区
1200元/人/学年 松江校区
上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90元/人/年(按年交) 所有新生(定向就业生除外)
保险费(自愿) 300元/人/3年 学术学位
200元/人/2年(艺术硕士300元/人/3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2.5年)

▲学费

① 已从网上或银行扣款成功的新生:到学院报到。

③ 没有从网上或银行扣款的新生,到迎新现场财务处缴费后,再到学院报到。

④ 缴费困难的新生:到学生处绿色通道办理手续,凭学生处通知到学院报到。

▲住宿费

① 已从网上选宿舍且银行扣款成功的新生:到学院报到。

② 没有从网上选宿舍及未缴费成功的新生(含所有博士):到宿管科安排宿舍,然后到学院报到,开学后到财务处网站缴纳住宿费。

③ 缴费困难的新生:到学生处绿色通道办理手续,凭学生处通知到宿管科办理宿舍。

▲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关于将本市大学生纳入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新生纳入上海城镇居民医保制度(沪人社医发【2011】45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71号),已从网上扣款成功的,到学院报到;未缴纳者到财务处缴费后再到学院报到。

▲保险费

代办的商业保险,保险年限2~3年。参加保险为自愿原则,入学后两周内单独扣款。

3、关于交费发票

已通过中国银行代扣或网银缴费者,入学教育时由学院统一签发缴费发票。

4、关于中国银行卡、校园卡的用途

▲中国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功能:

①为在校期间缴纳每学年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所用;

②为在校期间学校发放每月学业奖学金、三助经费、导师经费等所用。

▲校园卡功能:

①充值时间:迎新当天8:00~20:00

②充值地点:校园卡内金额为零。新生拿到校园卡后需到延安路第一食堂二楼或者松江校区的学生活动中心加款处加款。

③自助圈存机位置:

松江校区(8台):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大厅东西两边各一台,第一学院楼一楼大厅,行政楼一楼财务报销等候室,第一教学楼一楼楼梯口(近镜月湖),第二食堂一楼楼梯口,图文中心中行自助服务点,宿舍区32号综合楼一楼大厅。

延安路校区(6台):第一食堂一楼二楼楼梯处,第二食堂一楼,中心大楼一楼大厅,第二教学楼一楼楼梯,第四教学楼一楼大厅。

本校学生的“校园卡”首次申领由学校统一办理。如丢失,凭有效证件到卡务中心的地址:松江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13室或者延安路校区老化工楼118室(超市原址隔壁),办理相关补卡手续。

5、应届本科毕业生新生验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新生入学报到时需查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验证常遇到如下情况:

①有本科毕业证书,没有取得学位证书,可以办理报到手续;

②已取得毕业但没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要出具毕业学校教务处证明,说明不发证书的原因,证明上要注明毕业证书编号;

③没有达到本科毕业的要求,且没有毕业证书,不能报到,转研招办处理,取消入学资格。

6、关于休学

办理休学流程:

①个人提出休学申请(书面报告)并在门户系统登记;

②学院审批,分管院长在书面报告上签字;

③到研究生部培养办办理休学手续。

7、关于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迁移证明、婚育证明

入学教育期间,由各学院负责收取,收齐后交相关部门:

研究生部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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