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这里的特岗教师上岗时合同被学校收了,后来服务期满我没有办理手续就走了,再后来我去要合同却被告知弄丢了、找不到了,给了我复印件!
请问资格复审时会不会被要求提供合同原件?原件丢了人事部门会不会有个什么解决办法?除此之外像我们“四类人员”预计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比如说到原单位开具一个身份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等之类的证明)?
回复:要合同原件的吧,你联系报考岗位所属的州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