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娄底市涟源市征兵办发布参军优待政策
2015-07-15来源:涟源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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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县级人民政府每年为现役义务兵的家庭发放优待金。涟源市标准为:非农户口义务兵家庭1.2万元/年户,农业户口义务兵家庭4500元/年户;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政府一次性发放1万元奖励。

退役安置及其它

(1)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①士官服现役满12年;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③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④是烈士子女。

(2)经历视同。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3)就业扶持。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大学生参军特别优待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在校生以及刚被录取的新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参军,除享受上述优待政策外,还享受以下特别优待:

一、经济优待

①学业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其标准是本专科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②优待金增发。入学前户口为农业的大学生(含高校新生),入伍后家庭优待金按非农户口义务兵1.2万元/年户的标准发放。

二、服现役期间的优待

①选取士官。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士兵, 可以优先选取为士官;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义务兵,可以直接选为士官。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其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②直接提干。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的士兵,可列为提干对象,表现优秀、经一定考核合格后,可直接选拔为军官。

③报考军校。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

④推荐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本科以上学历的经过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经过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后即可成为军官。

三、退役后的优待

①复学入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的,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②考研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分别在退役后3年内、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③免试读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④专项招生。国家每年设立5000人以内的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⑤专科升本科。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学生士兵退役,在完成学业后参加升普通本科考试,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超过30%。

⑥专业调换。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⑦免修军事技能。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直接获得军事技能学分。

有从军志愿的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登记和报名。

获取更多征兵信息,可咨询涟源市征兵办,联系电话8428775。

更多信息请查看征兵/军转干部安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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